中國江蘇網7月16日訊(記者米格)今日,南通中院以受賄罪判處龔禮有期徒刑七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。龔禮曾是南通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、南通市土地市場服務中心主任。
  記者瞭解到,龔禮51歲,省委黨校研究生文化。1996年初至2013年初,龔禮利用其在國土監管上的各種職務便利,為南通新景置業有限公司,南通中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,南通茂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,南通億城置業有限公司等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,22次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幣合計124萬元。
  2013年8月19日,龔禮主動到中共南通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投案。  (原標題:南通一“土豪”官員受賄124萬元入刑七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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